Seattle Public Sch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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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rimination Complaint

西雅圖公立學校非歧視聲明
和歧視投訴過程

西雅圖公立學校“SPS”提供公平的教育機會,與公平的就業機會,並在任何的課程與活動中都不會因為他們 的性別、種族、信條、膚色、宗教、祖宗、國籍、年齡、經濟狀況、性取向,包括性別的表現或認同;懷孕、 婚姻狀況、外表、任何官感、精神、或身體的殘障、榮譽退伍軍人或軍人身分、或使用導盲犬、或是其它服 務的動物而受到歧視。西雅圖公立學校讓童子軍和其它指定的青少年團體有公平機會來參與校區活動。

什麼是歧視?

歧視是對個人或團體的非法對待,因為他們是特定的群體,被稱為受保護的群體。 歧視可能包括以不同方式
對待他人或拒絕他人獲得計劃、服務或活動,因為他們是受保護的群體,或沒有為他人的殘疾提供通融。歧 視的騷擾可以是口頭或身體騷擾,基於該人士是屬於受保護群體的成員。

什麼是受保護的群體?

受保護的群體是一群人士,具有共同特徵並受到聯邦、州或地方法律保護,不受到歧視和騷擾。在西雅圖公 立學校的受保護群體就是上述非歧視聲明中所指定的群體,例如性別、種族,等等。

我如何對歧視提出投訴?

如果你相信有人在學校的工作環境中遭受歧視或歧視的騷擾,你有權提出正式投訴。要獲得校區非歧視投訴程 序的完整版本,請發送電子郵件至學生民權辦公室(Office of Student Civil Rights) OSCR@seattleschools.org .

在提出投訴前,也許你應該與學校校長、工作場地主管、或西雅圖公立學校監察員 Ombudsman@seattleschools.org ,來討論你的關注。

提出正式的歧視投訴:

對學生、家長/提供照顧者、與公眾人士,我們已經指派學生民權辦公室(Office of Student Civil Rights) (OSCR)來處理所有在西雅圖公立學校聲稱的歧視投訴和問題。要聯絡OSCR成員,請致電 206-252-0306; 或寫電郵至OSCR@seattleschools.org;或用郵寄方式送至西雅圖公立學校(Seattle Public Schools), MS 32-149, P.O. Box 34165, Seattle, WA 98124-1166。在學生民權辦公室,以下職員會直接處理不同的歧視投

訴:

  • 有關性別歧視或性騷擾的關注, 請聯絡Title IX專家,電話 206-252-0367,或寫電郵至 Title.IX@seattleschools.org
  • 有關殘障歧視的關注,請聯絡 504/ ADA 訴怨聯絡人,電話 206-252-0306,或寫電郵至 OSCR@seattleschools.org

對於員工要求與殘障相關的通融和/或投訴聲稱的雇用歧視等問題,包括性騷擾,請與人事總監(Chief Human Resources Officer) 聯絡,電話是206-252-0024,或寫電郵至 HREEOC@seattleschools.org 或用郵 寄方式送至Seattle Public Schools, MS 33-157, P.O. Box 34165, Seattle, WA 98124-1166.

西雅圖公立學校
歧視投訴過程

第一步: 向校區提出投訴

在大多數情況下,投訴必須在歧視事件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投訴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描述發生的事情, 並說明你認為是歧視的原因。 投訴可以通過郵件、電子郵件或親自提交給任何學校行政人員、工作場所主 管、學生民權辦公室或人事部。

當校區收到你的書面投訴後,你將會收到一份校區處理歧視投訴程序的完整版本。學生民權辦公室或人事 部門將確保校區會採取行動解決投訴,其中可能包括及時徹底的調查。你也可以同意不用調查的方式來解 決你的投訴,透過另一種解決爭議的程序,例如,調停。

在收到你的投訴後30天內校區必須用書面方式作出回應,除非你同意另一個日期,或與投訴相關的特殊情 況需要延長期限。如果投訴解決時間超過30天,你將收到書面通知,說明延期的原因和預計的回復日期。

當校區完成調查並回應你的投訴時,該回應必須明確說明校區:

  1. 否認在投訴中所提出的指控;或
  2. 承認該項指控並列出糾正措施。

此外,如果校區否認該項指控,回應包含上訴權利通知,包括上訴提出的地點和對象。

第二步: 向校區總監提出上訴

如果你不同意校區拒絕指控的決定,你可以向校區監督提出申訴。你必須在收到校區對投訴的回復後的 1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校區總監辦公室 (Superintendent’s Office) 提交上訴通知。

收到及時上訴後,總監應指定一名中立的聽證專員審查上訴。我們將安排聽證會,你可以帶證人或其它與 上訴相關的資訊到聽證會。

在校區收到你的上訴通知後的30天內,將向你發送書面決定。 該書面決定將包括有關如何向公共教育總監 辦公室(OSPI)提出投訴。

第三步: 向OSPI提出投訴

如果你不同意校區的上訴決定,可以向公共教育總監辦公室提出投訴。投訴必須在收到校區的申訴決定後 的20天內向OSPI提交。你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將投訴發送給OSPI: Equity@k12.wa.us;傳真: 360-664-2967; 或郵寄: OSPI Equity and Civil Rights Office(OSPI公平與民權辦公室) PO Box 47200, Olympia, WA 98504-7200。